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定义是指创新型中小企业指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、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,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,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。
创新型中小企业如何认定?
创新性型中小企业认定包括「直通车」和「评价指标」两种方式。
(一)直通车
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:
(1)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。
(2)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(以及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)。
(3)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。
(4)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500万元以上。
(对于多数企业来说,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相对容
易实现的条件。)
(二)评价指标
若企业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,还可通过指标评价进行申报。考核维度包括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,满分为100分,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(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、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)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。